103、身心障礙鑑定標準與長照保險評估長照需要等級的標準及差異在哪裡?

說明:

  1. 身心障礙鑑定係指身體構造或功能,有損傷或不完整導致顯著偏離或喪失,影響到活動及參與社會生活者,由身心障礙鑑定公告醫院的醫事、社會工作、特殊教育與職業輔導評量等相關專業人員組成專業團隊,依ICF分類新制鑑定工具進行鑑定,除了可瞭解身心障礙者的身體結構與功能損傷,也重視其所處環境對個人活動表現的影響,所以主要是要瞭解功能喪失的程度和所造成的影響。
  2. 長照保險多元評估量表係評估保險對象「日常生活活動功能能力及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動能力」、「溝通能力」、「特殊及複雜照護需要」、「認知功能、情緒及行為型態」、「居家環境、家庭支持及社會支持」及「主要照顧者負荷」等6大範疇,主要是瞭解保險對象之身心功能各方面狀況、家屬照顧負荷以及長照需要的程度,以上為兩者評估差異。
  3. 至於身心障礙鑑定標準是以各身心障礙類別之鑑定向度,依各種理學檢查及鑑定工具進行,以鑑定出各類別身障等級。而長照保險之長照需要等級係以長期照護案例分類系統(LTC-CMS)進行判定,故兩者判定標準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