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長照保險如何達到財務收支平衡?如何避免虧損?

說明:

長照保險財務制度之設計,係參考各國實施經驗,規劃落實財務收支平衡之機制,以避免出現財務困境:

  1. 每3年精算費率,採10年平衡費率:參考德國及日本長照保險費率之調整週期,保險人應至少每3年精算一次,每次精算25年,用以檢視未來10年平衡費率與現行費率之差異值,以定期了解長照保險短、中、長期的財務收支情形。
  2. 建立依公式定期調整費率機制:保險人應每3年依費率調整公式計算費率,有調整必要者,應將計算結果報主管機關公告之,即以公式化定期調整保險費率,俾維持財務平衡。
  3. 強化保險財務收支連動之調整機制:若有下列情形之一,保險人應即將財務平衡方案,提請長照保險會審議後,由主管機關核定公告:
  4. 精算之保險費率,其前10年之平均值與現行保險費率相差幅度逾10%。
  5. 自本保險開辦第6年起,每年年底之安全準備總額至少應達3個月的給付總額。
  6. 為調整長照保險給付與支付標準,致預期之給付費用總額,將較最近一年已實現之給付費用總額增減逾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