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長照保險給付項目是否包山包海,給付所有老年經濟、生活所需要的項目?
說明:
- 長照保險是政府為了分擔全體國民一旦因身心失能導致之長照風險而準備要開辦的社會保險,主要是對身體及認知功能長期失能者提供生活照顧服務(例如協助沐浴、備餐、餵食等),減輕所有的長期失能者個人或家庭之照顧負荷及財務壓力,給付項目並不包含醫療服務(這部分是由健保給付之醫療風險),亦不包含住宿與膳食之費用(這部分不是長照保險分攤的風險範圍),才能使長照保險不致於承擔過度的財務責任。
- 長照保險給付項目以「實物給付」為主,照顧者現金給付為輔,大致上可分為三大類共13項給付:
1.第一類(3項+照顧者現金給付)是由照顧服務員提供的身體照顧服務、日常生活照顧及家事服務、安全看視等生活中最基本的照顧服務。而這個部分,如果已有家人在照顧,經過保險人(目前規劃為健保署)評定後,可以全部或一部分改領「照顧者現金給付」。
2.第二類(5項)是由專業人員(如護理人員、社工人員、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等)提供的護理服務、自我照顧能力或復健訓練服務、輔具服務、居家無障礙空間規劃或修繕服務,以及交通接送等。
3.第三類(4項)係為支持家庭照顧者提供的服務,如喘息服務、照顧訓練服務、照顧諮詢服務,以及關懷訪視服務等由保險人提供之服務。
- 若民眾想增加老年生活之保障,可在個人經濟能力範圍內,另行購買長照商業保險,於失能風險發生時,除可獲得政府辦理的長照保險提供之基本服務外,亦可獲得商業保險的補強式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