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因一般保險費係以被保險人為繳費對象,為避免具有被保險人資格者,以眷屬身分投保,規避其繳納保險費之責,故長照保險法(草案)參考全民健保規範:「具有被保險人資格者,不得以眷屬身分投保」。另眷屬應隨同被保險人辦理投保及退保。但有遭受家庭暴力等難以隨同被保險人辦理投保及退保之情形,經主管機關認定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