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長保給付評估人員如何訓練?對於各案例分類疾病特性是否具敏感度?是否能有統一的標準?

說明:

  1. 未來長照保險實施後,對於有長照需要之個案,將不分身心失能類別,凡經保險人評估符合保險給付者,即可獲得基本之保險給付,因此,將規劃統一的職前及在職訓練課程,要求評估人員必須接受有關保險對象的長照需要評估、照顧計畫擬訂及服務資源連結等相關職前所需之教育訓練,並提升給付評估人員對失能個案需求之敏感度,以利提供失能者適切之照顧服務。
  2. 為使長照保險之長照需要評估作業具有一致、有效及公平性,已發展長照保險多元評估量表,由「日常生活活動功能能力 (ADLs)」、「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動能力(IADLs)」、「溝通能力」、「特殊及複雜照護需要」、「認知功能、情緒及行為型態」、「居家環境、家庭支持及社會支持」及「主要照顧者負荷」6大範疇所組成;透過許多領域之專家學者共同研議,亦委託相關計畫探討此量表對各特殊族群的適用性。經試用於1萬名失能之個案,發現該量表可確實評估、篩選出有長照需要的族群,且不同訪視評估人員評估的結果也具有一致性,多元評估量表之發展目前已漸趨成熟。
  3. 另為使評估有一致且標準化的作業流程,現已依據長照保險多元評估量表及其操作手冊,發展一套標準化之教育訓練教材及教案,讓長照服務資源能妥適利用。
  4. 長照保險亦規劃透過資訊化評估作業,以提升保險給付的公平性及作業效率,未來保險人之評估人員採用平板電腦至案家進行訪視評估,將評估結果鍵入電腦後,電腦將自動判斷長照需要等級及對應之給付額度,讓評估人員藉此評估結果與失能保險對象及其家屬共同擬訂照顧計畫及連結照顧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