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長照保險保險費計收方式為何與健保一致?

說明:

  1. 保險費之收取,須考量財源之穩定性、公平性及效率性。健保實施已20年,保險費收取方式雖仍受部分質疑,惟在二代健保改革經歷一番折衝後,立法通過在原有制度上,另計收補充保險費,使費基由綜合所得之6成擴大至9成以上,以期在財源穩定下,能兼具公平及效率性。
  2. 長照保險與健保同屬社會保險,納保對象幾乎相同,健保署為二個保險之保險人,投保單位也與健保一致,基於社會之可接受性,並考量行政效率與社會成本,長照保險規劃之承保及保險費收取方式宜與健保一致,其優點包括:1.有助制度銜接及節省政府、投保單位及扣費義務人行政面龐大之人力、物力及財力;2.可確保財源之穩定性;3.以相同計費方式同時收取保險費,較可確保收繳率(健保收繳率超過98%)及財務穩健;4.民眾容易了解相同的收繳制度,提升社會接受度,利於制度之推動。
  3. 二代健保自102年實施後之評估與檢討,衛生福利部已成立「二代健保總檢討小組」詳加研議,提出改善方案,啟動下階段健保改革規劃,以確保健保永續經營。故若健保收費方式經修法而調整時,長照保險亦將隨之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