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長照需要評估業務由誰執行?評估標準?

說明:

  1. 長照保險照顧管理之主要核心業務,包括保險給付申請案件之長照需要評估、擬訂照顧計畫、連結服務、追蹤複評、處理照顧計畫修正及異議申訴案件等作業;基於行政作業體系單一、權責相符及事權統一等原則,目前規劃由保險人(健保署)主責辦理;而保險人為提升服務的可近性,未來將於22縣市大幅擴增服務據點,辦理照顧管理業務。
  2. 預估未來長照保險開辦後,需要大量的照管人力,執行前述照顧管理工作。若未來因公務人力有限,亦考量於必要時,將長照需要評估等部分業務,以勞務委託之方式委由縣市政府或其他專業機構(組織)辦理,評估結果再由保險人進行核定。有關保險給付申請、長照需要評估、複評作業、照顧計畫之訂定及服務資源連結等有關事項之作業規範,授權由保險人擬訂。
  3. 鑑於失能的評定需要有一致、有效且公平的工具做為評定的依據,本部刻依據長照保險多元評估量表及其操作手冊,著手發展一套標準化之教育訓練教材及教案,使評估有一致且標準化的作業流程,並使評估結果具一致性,反映民眾需要,使長照服務資源能妥適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