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外籍看護工是否可接受長照保險相關訓練?

說明:

  1. 我國長照保險規劃採全民納保,並由民眾、雇主及政府共同負擔保險費,因此保險給付對象為失能者及其照顧家屬。由於外籍照顧者非失能者之家屬、亦非長照保險之保險對象,並與失能者具有僱傭關係,基於保險權利與義務對等原則,長照保險之給付未擴及外籍照顧者。
  2. 有關外籍照顧者之照顧訓練服務,依據104年5月15日立法院三讀通過之長照服務法第64條規定,外籍照顧者除須接受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指定之訓練外,且初次入境並受僱於失能者家庭從事看護工作者,雇主得為其申請接受中央主管機關所定之補充訓練。